希臘《每日報》8月12日報道,希臘環境部長哈齊扎基斯稱已決定削減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相關流程,簡化項目的審批程序,力圖將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實施計劃從提交到批準的時間縮短為兩年之內。新通過的環境法為建設總容量為0.5到1兆瓦的太陽能發電廠提供了鼓勵措施,裝機容量在1-10兆瓦的太陽能發電廠也被歸入了允許快速批準土地使用的項目類別,之前的容量限制是2兆瓦。政府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計劃的目的是確保褐煤的主要生產商不受影響。在本周環境部的一次會議上,官員們決定向歐盟申請實施稅收優惠,以吸引企業到北部的Amyntaio和Ptolemaida,以及南部伯羅奔尼撒半島的Megalopoli等地區,并采取低稅率和退稅等稅收激勵措施支持現有的企業。政府還希望削減雇主的社會保險費用,并快速審批新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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