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提出調整燃煤發電交易價格上下浮動范圍為均不超過基準電價的20%,并明確該文件于10月15日起實施。
電費上浮19.8%
10月15當天,江蘇、山東兩省在《通知》開始實施的首日組織開展的市場交易。共成交電量130.68億千瓦時,相對基準價均上浮19.8%以上!
其中,江蘇省煤電基準價為391元/兆瓦時,上浮20%的幅度后,最高價469.2元/兆瓦時;江蘇省當天共成交電量19.98億千瓦時,成交均價468.97元/兆瓦時,相對基準價上浮19.94%。
山東省煤電基準價為394.9元/兆瓦時,上浮20%的幅度后,最高價473.9元/兆瓦;山東省共有49家燃煤發電企業(97臺機組)與79家售電公司和5家電力用戶參與,成交電量110.7億千瓦時,成交均價較基準電價上浮19.8%。
工商業屋頂裝光伏成為剛需
漲電價對工商業企業來說,不是個好消息,可光伏企業很開心了,裝光伏變成了剛需,不裝都不行了。高耗能企業裝光伏,可以節省電費,還可以掙錢,對企業來說真是一本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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