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發布的《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提出,以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為重點率先突破,做好與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和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全面帶動一二三產業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指導意見》確定了2025和2035兩個發展目標:
——到2025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明顯優化,綠色產業比重顯著提升,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持續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碳排放強度明顯降低,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更加有效,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為了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指導意見》要求,堅持節能優先,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水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生物質能、光熱發電。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指導意見》再次明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但是中短期在風電、光伏以及清潔能源占比還較小的情況下,強調節能優先,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和工業綠色轉型,從而減少對傳統能源過分依賴,最終保障能源替代順利實現。
根據《指導意見》,要加快大容量儲能技術研發推廣,提升電網匯集和外送能力。提高能源輸配效率。實施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智能升級計劃,推進農村電網升級改造。
同時,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進一步健全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等交易機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運轉效率。
在林伯強看來,更加靈活的電網和儲能都是支持可再生能源今后大比例發展的基本條件,但是目前相關成本還比較高,能源轉型產生的成本就需要通過各種排污權、碳排放權等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競爭力,抑制傳統高耗能行業需求。
《指導意見》還提到,促進燃煤清潔高效開發轉化利用,繼續提升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煤電機組占煤電裝機比例。在北方地區縣城積極發展清潔熱電聯產集中供暖,穩步推進生物質耦合供熱。嚴控新增煤電裝機容量。
打造一批大型綠色產業集團
《指導意見》明確,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鼓勵地方建立再生資源區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導生產企業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鼓勵企業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廢物回收線上與線下有機結合,培育新型商業模式,打造龍頭企業,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推廣典型回收模式和經驗做法。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加強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金屬、廢玻璃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銀河證券研報認為,回收再生是以節約和環保為核心,擁有不可估量的價值。以垃圾回收為例,預計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置占比將在未來顯著快速提升,形成管理制度健全、技術裝備先進、產業貢獻突出、抵御風險能力強、健康有序發展的再生資源產業體系。
《指導意見》提出,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推動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加快建設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設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多位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家認為,當下及未來資源化利用都將是環保領域的重點。此前政府已經出臺污水資源化相關文件,將極大促進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膜工藝及相關市場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壯大綠色環保產業。建設一批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推動形成開放、協同、高效的創新生態系統。加快培育市場主體,鼓勵設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綠色產業集團;引導中小企業聚焦主業增強核心競爭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這意味著在水、大氣、土壤治理等擁有技術的企業,未來在綠色低碳循環經濟中將具有優勢。”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
《指導意見》還提出,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健全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等舉措。
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
《指導意見》明確,發展綠色信貸和綠色直接融資,加大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考核力度。統一綠色債券標準,建立綠色債券評級標準。發展綠色保險,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推動國際綠色金融標準趨同,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氣候投融資工作。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院長施懿宸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指導意見》從供給和需求兩側全面地提出了關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立的頂層設計與實施路徑,尤其體現了綠色低碳所涉領域的全局性,即涉及從規劃到消費的全生命周期,涉及農業、工業、服務業的全產業格局,涉及金融和財政雙工具。體現了實現“3060”目標的協同效應,即將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等會影響碳排放水平的主要因素納入2025年主要目標。
“從目前綠色金融支持體系來看,其支持范圍與《指導意見》所示領域具有高度一致性,下一步地方可以此為切入點,通過劃定《指導意見》、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及地方重點產業的重合領域,制定綠色金融支持地方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先行行業、產業,率先行動,這既符合綠色目標,又有助于獲得綠色金融支持,最終撬動、帶動整個經濟基本盤的綠色低碳轉型。” 施懿宸認為。
推廣綠色低碳運輸工具
根據《指導意見》,要積極調整運輸結構,推進鐵水、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強物流運輸組織管理,加快相關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發展甩掛運輸、共同配送。推廣綠色低碳運輸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舊車船,港口和機場服務、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等領域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加大推廣綠色船舶示范應用力度,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加快港口岸電設施建設,支持機場開展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替代設備建設和應用。支持物流企業構建數字化運營平臺,鼓勵發展智慧倉儲、智慧運輸,推動建立標準化托盤循環共用制度。
此外,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實施綠色采購、打造綠色制造工藝、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實現產品全周期的綠色環保。選擇100家左右積極性高、社會影響大、帶動作用強的企業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探索建立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鼓勵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規范、咨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方式提高行業供應鏈綠色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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