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能源局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綜合監管工作部署,2022年6月,湖南能源監管辦會同湖南省能源局組成督導組,對益陽、衡陽、婁底、邵陽等市開展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現場督導工作。湖南能源監管辦分管負責人參加了現場督導。
督導組與各地能源(電力)主管部門、供電企業、增量配電企業開展調研督導,并通過隨機抽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對照發改能源規〔2020〕1479號和國能綜通監管〔2021〕37號文件,逐項核實任務臺賬目標完成情況及相關政策制定、機制建立、制度執行等方面支持性材料,重點查看2021年國家能源局“獲得電力”綜合監管現場督導發現問題舉一反三和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隨機抽查縣(市、區)級供電企業信息公開、“三零三省”、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秩序等情況。
督導組向各被督導單位通報了國家能源局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進展情況并提出監管要求:一是要從思想認識上切實轉變觀念,夯實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思想基礎。堅持高位推動、傳導壓力,將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以高度的為民情懷和切實的實際行動,確保發改能源規〔2020〕1479號文件各項任務按時保質完成。二是要從制度流程上切實改變思路,強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制度機制保障。提高依法治企意識,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考核打擊力度,強化制度保障,認真落實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各項政策措施。三是要從黨風廉政建設上切實轉變作風,建立并完善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長效機制。要提高政治站位,將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與優化營商環境結合起來,與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要扎實履行牽頭責任,電網企業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共同建立長效機制,從政策、制度、流程等方面強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保障,并舉一反三開展問題整改銷號,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到位,確保1479號文件落地見效,確保“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穩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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