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能源監管辦深入學習宣貫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能源局第3號公告、國家發改委36號令等文件精神,在做好政策宣貫咨詢,保障許可審批及銜接工作的同時,積極推進電力企業和承裝(修、試)企業信用信息應用,進一步提升行政許可工作效能。 一是深化信用信息日常運用,在受理企業許可申請時,結合其信用等級和許可等級,分類梳理,明確審查方式及適用的“放管服”措施;在行政許可全委會上,通報企業信用等級,提出后續監管建議。 二是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結合企業信用等級,繼續開展企業許可條件保持情況現場抽查,加強告知承諾制企業事后監管現場檢查力度,將監管重心由事前審查轉移至事中事后監管。 三是探索擴大現場核查告知承諾范圍,結合企業信用等級和許可等級,將告知承諾拓展至三級及以上企業許可變更和許可延續等領域,減輕企業負擔。 下一步,福建能源監管辦將繼續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豐富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手段,努力構建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持續提升監管效能,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公平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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