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電力監管向能源綜合監管轉型的總體要求,山東能源監管辦圍繞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持續加強機制建設,不斷完善監管手段,著力打造“1234”新型監管模式,監管轉型取得了新進展。 “1”是確立一個監管目標,即電力監管向綜合能源監管轉型,為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助力?!?”是明確兩類監管重點,即監管國家能源方針政策在地方的貫徹落實情況,監管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是建立三項長效機制,即督辦會商、要情專報、信息報送工作機制,有效提升能源監管制度保障?!?”是四種監管手段,即現場督導、專項監管、調查研究和“云”監管。針對不同監管事項、監管對象,分門別類,精準施策,有效發力。 隨著新型監管模式的逐步落實,各項監管任務相繼收到成效:一是山東煉化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扎實推進,新舊動能轉換提質增速,重點淘汰任務目標已落實過半。二是乙醇汽油推廣政策落實偏差得以及時糾正。針對個別封閉推廣區域乙醇汽油“斷供”問題下發監管意見書,500余座停供加油站全面恢復供應。三是國家重點油氣基礎設施項目順利推進。及時調度掌握項目進展,在日濮洛管道項目監管過程中會同省政府主管部門對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進行督導,解決了一批疑難雜癥,保證了項目穩步推進;在聽取中俄管道、董東管道建設受阻的專項報告后,協調地方和相關部門減免費用1000余萬元,保證了項目順利進展。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