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吉林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戰略規劃(2022—2030年)發布,通知提出,吉林省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陸上風光三峽”發電裝機達到6000萬千瓦,“山水蓄能三峽”形成千萬千瓦級抽水蓄能基地,外送新能源電力1000萬千瓦左右。打造三個戰略定位:國家級清潔能源基地、新能源高比例消納示范省、新能源全產業鏈發展示范區。
其中太陽能方面:推進建設光伏裝備規?;a業基地,加快擴大光伏發電系統裝機規模,多措并舉提升太陽能資源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省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80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光伏裝備產業規模達到10億元。
以白城、松原、四平西部地區為重點,加快地面光伏電站規?;?、基地化發展,突出大型光電基地和光伏裝備制造一體化布局。在中東部地區,以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大型公共建筑等為重點,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因地制宜開展農光互補等多種模式,實現靈活性開發、就近并網、有效消納。
有序推進光伏發電集中式開發。擴大白城百萬千瓦級光伏“領跑者”基地規模,構建白城、松原太陽能地面光伏發電站集群,加快乾安、洮南、大安、通榆等地光伏發電基地建設,支持生產基地已落地的裝備制造企業參與光電開發。利用西部地區鹽堿地、荒草地、裸巖石礫地等未利用土地,以及省內采煤沉陷區、礦山排土場、油氣礦區等工礦廢棄土地,建設高效率光伏發電基地。積極支持“光伏+治沙”“光伏+農牧業”“光伏+工礦廢棄地、采煤沉陷區治理”等具有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效益的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積極推動老舊光伏電站技改升級行動,提升裝機容量和發電效率。
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統籌提升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共建筑、工業廠房等屋頂分布式光伏覆蓋率,發展“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分布式光伏發電。支持中部長春、吉林等負荷中心地區在新建廠房和公共建筑推廣分布式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提升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規范有序實施汪清等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項目。
深入實施新能源鄉村振興工程。優選資源稟賦好、具備建設用地和接網條件的行政村,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通過“光伏+”的形式打造一批光伏發電與休閑觀光園區、田園綜合體、康養基地、生態農莊、鄉村民宿、特色小鎮等農旅融合示范點,提高太陽能發電質量效益,著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根據“宜聚則聚、宜散則散、宜風則風、宜光則光”原則,鼓勵各地區靈活選擇建設100千瓦風電或200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到2024年,全省行政村實現新能源鄉村振興工程全覆蓋,總裝機容量90—180萬千瓦。
原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戰略規劃(2022—2030年)的通知
吉政辦發〔2022〕38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吉林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戰略規劃(2022—203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25日
《吉林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戰略規劃(2022—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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