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應陜西省發改委 《關于梳理“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通知,陜西多地相繼公示了對“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梳理排查情況。其中包括寶雞市、府谷縣、洋縣。
8月5日,寶雞市發改委公布了十三五存量項目表。其中廢止了7個風電、光伏項目,共計17萬千瓦;3個繼續建設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共19萬千瓦。
同日,榆林市府谷縣也擬廢止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統計表。其中廢止10風光項目,規模45.95萬千瓦;繼續建設的可再生能源項目2個,共7萬千瓦。
8月1日,漢中市洋縣也公布了廢止溢水鎮波溪村、藥樹壩村、后壩河村、窯坪村、埡河村,槐樹關鎮月蔡村,金水鎮站房村、牛角壩村,磨子橋鎮二龍村、沙溪村10個村,0.75萬千瓦的分布式光伏電站。
洋縣槐樹關鎮北梁村、麻底村,黃金峽鎮蒿棋溝村,龍亭鎮平溪溝村、黃索溪村5個村,0.25萬千瓦的分布式電站為繼續建設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三地合計18個風光項目被廢止,光伏16.75萬千瓦、風電46.95萬千瓦。
根據各地公示的項目清單,廢止項目的業主主要有華潤、京能新能源、特變電工、中國電建、金風科技等;這些項目被廢止的原因主要包括:項目核準文件已到期、涉及生態紅線、備案后未在有效期內開工建設、未在規定時間內核準以及政策性叫停等。
寶雞市多個項目中,均因項目涉及二級國家級公益林中有林地集中區域,不再建設。一直以來,生態紅線都是風光建設不得觸碰的“雷區”,光伏項目用地與傳統基礎設施項目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項目通常位于鄉鎮、沙漠、湖海等偏遠地區,因而可能存在占用基本農田、耕地、草地、林地、海域等不同類型用地的情況。
新能源項目用地問題涉及多種土地類型,相關法律問題復雜,因此業主需要明確用地范圍內是否涉及,就是否涉及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核查后出具的書面意見;若項目選址范圍內涉及該等特殊地類的,應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主管部門要求避讓該等區域,或辦理相應許可使用手續,以確保用地的合規性,避免發生違法用地的情形。
項目清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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