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兩級檢察院積極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會同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召開訴前磋商,促成沭陽縣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簽訂580余萬元生態環境賠償協議。
收到督辦線索后,2021年10月29日,宿遷市院、沭陽縣院迅速啟動公益訴訟檢察辦案程序,兩次派員同技術專家到現場實地勘查。沭陽縣院向縣生態環境部門制發檢察建議,要求其及時啟動生態損害賠償程序、督促修復受損生態。同時,沭陽縣院對該公司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并發布公告,作為生態損害賠償程序的補充。
經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玻璃熔窯廢氣排放口兩次取樣,采用虛擬治理成本法進行綜合評估,測算出該公司賠償金額為583.02萬元。針對該公司與生態環境部門就賠償數額、賠償方式等產生的爭議,檢察機關組織召開磋商會,從侵權法律適用、生態環境侵權責任承擔等方面發表意見,2021年12月31日,促成市生態環境部門與污染企業達成賠償協議。
考慮到該公司的經營情況,按照協議內容,該公司分期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計人民幣292萬元,同時實施三個替代性修復項目分別為光伏發電項目、余熱發電項目及提標改造項目,將其列為生態損害賠償金額予以抵扣,以實現治理污染、節能降碳,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共贏。
原標題:建設光伏項目等抵扣近300萬元生態環境修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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