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獲悉,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工作的函》。文件指出,近日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發現,北京市密云區在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時,違反《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以及北京市發改委、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有關要求,自行增加前置條件,要求申報企業、個人提交備案材料目錄清單之外的危險化學品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等材料。
為舉一反三,避免出現類似情況,國家能源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改委(能源局)盡快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對本省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擅自設定前置條件。
據悉,2020年1月~2021年8月,北京市密云區共有8家企業、111個自然人投資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申請備案,僅有1家企業、1個自然人完成備案。
無獨有偶,當下“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難”正在多地集中爆發,河南、廣東、遼寧等部分地區光伏項目備案停滯,或擴大備案清單、或直接下文暫停,市場質疑迸發。
原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近日,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發現,北京市某區在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時,違反《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以及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有關要求,自行增加前置條件,要求申請企業、個人提交備案材料目錄清單之外的危險化學品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等材料。
為舉一反三,避免出現類似問題,請你單位盡快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對本省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有關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擅自設定前置條件。檢查中發現問題請于12月3日前反饋我局新能源司。
聯系方式:010-81929528
附件: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發現問題(節選,共1頁)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督查發現的需督促指導整改的主要問題
(共12項牽頭辦理事項)
一、北京市密云區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自行設置前置條件。2020年11月,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與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明確規定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執行,由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部門實行備案管理,嚴格依據時限要求辦理備案,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條件。督查發現,密云區發展改革委在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時,自行增加前置條件,要求申請企業、個人提交備案材料目錄清單之外的險化學品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等材料。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該區共有8家企業、111個自然人投資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申請備案,僅有1家企業、1個自然人完成備案。(請能源局牽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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