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強化支撐保障。將光伏產業建設納入國家光伏扶貧年度計劃,總投資860萬元,占地總面積約19800平方米,采用貧困村聯建方式建設,每年產生固定收益123萬元,年凈收益約103萬元。
⑵科學運營維護。按“誰建設、誰維護”的要求,實行專業運維管理和日常運維管理相結合。目前,委托專業公司維護,運維費為電站年總收益的8%(含稅費),日常運維管理工人2名。
⑶統籌收益分配。出臺《稻城縣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實施細則》,按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發電收益形成村集體經濟的原則分配收益。光伏電站并網以來,累計發電3857124千瓦時,累計收益289.28萬元,安置公益崗位167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