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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烏魯木齊: 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中國電力網發布時間:2024-01-15 10:53:55
    日前,烏魯木齊市建設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烏魯木齊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等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文件提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加快產業基地培育和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在裝配式建筑建設全過程的應用,不斷提高建筑品質和建造水平,持續完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推進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全市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30%,新增國家級、自治區級裝配式產業基地4個以上,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建設一批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項目,鼓勵引導市政基礎設施采用裝配式技術。

    關于綠色建筑,文件提出:

    (1)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且應達到綠色建筑基本級及以上標準;

    (2)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應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造;

    (3)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上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應按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造;

    (4)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應按綠色建筑三星級標準建造。

    關于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文件提出:

    (1)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上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項目中應建設一棟以上且不低于總建筑面積3%的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

    (2)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上建筑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項目中應建設一棟以上且不低于總建筑面積5%的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

    原文如下:

    烏魯木齊市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等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烏魯木齊縣、各區人民政府,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管委會,市屬各委、辦、局:

    發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是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和碳達峰、碳中和要求、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重要舉措。2019年以來,自治區先后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自治區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通知》(新政辦明電〔2019〕243號)、《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自治區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新黨辦發〔2022〕1號)、《關于進一步推進自治區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建建〔2021〕14號)等文件,對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十四五”以來,我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取得長足發展,但仍然存在實施范圍覆蓋面較小,支持政策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制約了我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等發展,距離自治區相關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為進一步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健康快速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加快產業基地培育和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在裝配式建筑建設全過程的應用,不斷提高建筑品質和建造水平,持續完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推進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全市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30%,新增國家級、自治區級裝配式產業基地4個以上,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建設一批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項目,鼓勵引導市政基礎設施采用裝配式技術。

    二、重點任務

    (一)明確重點推廣領域

    1.新增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

    (1)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發展新開發的集中連片區域、新建產業園區內的新建建筑應100%按照裝配式建筑建造;

    (2)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上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應按照裝配式建筑建造;

    (3)工業用地上新建的廠房和倉庫項目,應按照裝配式建筑建造;

    (4)新立項的地上總建筑面積小于3000平方米的項目可不按裝配式建筑建造(不含廠房和倉庫項目);

    (5)建設項目中獨立設置的構筑物、技術條件特殊不宜采用裝配式技術(需報市建設局經專家論證確定后)的項目可不按裝配式建筑建造。

    2.裝配式市政工程

    (1)市政橋梁總長度超過500米且單跨長度小于40米的橋梁項目,鼓勵采用裝配式技術建造。橋梁基礎以上部分(不包括承臺和橋臺)總體裝配率(按體積計算)不宜低于70%,上部結構的裝配率(按橋面水平投影面積占比估算)不宜低于85%,當局部區段橋梁平曲線半徑小于400米時,對該區段裝配率不做要求;高度小于12米的墩柱、蓋梁宜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

    (2)綜合管廊工程、纜線管廊和預留管線通道的過街管廊宜采用裝配式建造;

    (3)隧道工程應積極推進裝配式建造,采用盾構機、全斷面隧道掘進機(TBM)施工的,隧道砌筑支護宜采用預制管片;采用鉆爆法施工的,仰拱宜采用預制構件;

    (4)市政管道及檢查井、雨水口等附屬構筑物宜采用預制構件。

    3.綠色建筑

    (1)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且應達到綠色建筑基本級及以上標準;

    (2)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應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造;

    (3)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上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應按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造;

    (4)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應按綠色建筑三星級標準建造。

    4.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

    (1)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上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項目中應建設一棟以上且不低于總建筑面積3%的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

    (2)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上建筑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項目中應建設一棟以上且不低于總建筑面積5%的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

    (二)落實優惠政策

    1.稅收優惠政策。對于從事裝配式建筑、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生產、建設的相關企業,其主營業務項目符合《西部地區產業類鼓勵目錄》,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事《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2022版)》所列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市稅務局牽頭負責)

    2.容積率支持政策。裝配式建筑預制外墻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3%的部分,不計入建筑容積率,須計入房屋建筑面積。(市規劃局、市房管局、市建設局牽頭負責)

    3.監管資金下調及辦理預售許可支持政策。房地產項目中,裝配式建筑的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在目前的基礎上可下調10%。購買預制部件部品的資金,計入工程開發建設投入資金,投入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且施工進度達到正負零的,可提前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市房管局牽頭負責)

    4.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建筑、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的新建商品房,貸款額度在本人可貸最高額度的基礎上上浮20%并優先放貸(上浮后貸款其他審批標準不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負責)

    5.綠色金融支持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供給模式,將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市政工程、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等認證項目納入綠色金融重點支持范圍,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信貸融資成本。(市金融辦牽頭負責)

    6.誠信體系加分政策。對參建取得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市政工程、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認證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項目的級別及面積,在建筑市場誠信評價體系中給予加分。(市建設局牽頭負責)

    7.優先評優評獎政策。取得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市政工程、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認證的項目,在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廣廈獎、新疆建筑工程天山獎(自治區優質工程)、烏魯木齊建筑工程亞心杯(市優質工程)、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自治區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獎等各類評優活動及各類示范工程評選中,同等條件下優先入選或優先推薦。(市建設局牽頭負責)

    (三)完善評價機制

    嚴格執行《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XJJ116-2019)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明確評價主體和評價程序,推廣裝配式建筑線上預評價,綜合運用平臺功能,提高評價效率。

    (四)加快培養專業技術人才

    加強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市政工程、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的技能培訓,鼓勵支持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設置裝配式建筑相關專業和課程,推動建筑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大力培養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市政工程、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將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列入行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激勵政策和保障措施,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健康發展。

    (二)明確任務分工

    在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的推進過程中,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施工圖審查機構和工程各方主體責任參照《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烏魯木齊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通知》(烏政辦〔2020〕72號)有關要求執行。

    (三)加強建設監管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對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標準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加大對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力度。對未按要求實施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備案,并根據各方責任情況,扣除相應的誠信分值。

    (四)加大宣傳力度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傳播媒介,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進經驗,營造全社會支持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由市建設局會同各相關單位負責解釋。

    烏魯木齊市建設局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烏魯木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烏魯木齊市財政局

    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烏魯木齊市城鄉規劃管理局

    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局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烏魯木齊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來源:國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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