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北省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
支持民間資本參與能源建設。支持民間資本加大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投資力度,建設抽水蓄能、新型儲能、新能源及升壓站、氫能、地熱能開發利用和充電樁等能源類項目。涉及政府配置資源的能源類開發計劃,原則上要提前向社會公開。
支持民間資本投入綠色低碳產業。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綠色低碳領域相關產業,突出抓好具有突破性、帶動性、示范性的關鍵項目,擴大綠色低碳產業規模。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組建技術中心、研究中心,攻克、轉化、應用一批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減碳技術和服務。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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