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等優勢,加快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規?;透哔|量發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
全面推動“光伏+”行動。重點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充分挖掘公共機構、市政設施、產業園區、居民住宅等屋頂資源,開發一批“光伏+”項目,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比重。布局一批集中式光伏電站,重點結合鄉村振興建設農業光伏復合項目,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推進實施高新區等整區域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探索打造光伏示范應用小鎮。規范新建建筑光伏發電開發利用,在立項審批、土地出讓、施工圖審查等環節落實開發要求,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2022年起,新建公共機構、工業廠房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面積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推動既有建筑安裝光伏,到2025年,公共機構、工業廠房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以上,新增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30萬千瓦;到2030年,實現應裝盡裝。
推進清潔能源多元化發展。落實市級風電規劃,推進金山海域海上風電開發,協調保障電力并網通道和設施場地建設,到2025年,金山海域新增風電裝機容量50萬千瓦。結合城鎮規劃及土地、電網條件,因地制宜開發陸上風電,探索在產業園區、沿海灘涂等區域示范建設分散式風電。
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進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動樂高樂園等重點區域70%比例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兩星級及以上標準。落實國家建筑節能強制標準和本市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額標準,加強土地出讓、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鼓勵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推動“光儲直柔”建筑示范,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0%,2030年提高到15%。“十五五”期間,新建居住建筑執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的比例達到50%,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
原文如下:

來源:國際能源/光伏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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