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新能源論壇暨2023年中央企業新能源電池產業發展推廣日于4月19日在北京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尹艷林出席并演講。
尹艷林指出,十八大以來,我國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綠色產業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并初步實現了三個轉變。
一是從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生態保護已成為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意,綠色成為高質量發展最鮮明的成色。工業、農業、服務業綠色化水平全面提升。綠色供給能力顯著增強。我國多晶硅、硅片、電池、組件產量全球占比均超過70%,截至到2022年底,全國風電光伏發電裝機突破七億千瓦,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均處于世界第一。我國風電、光伏發電設備生產規模均居世界第一。
二是從縱深推進污染治理攻堅到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轉變。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取得明顯成效,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產業綠色化、循環化、低碳化發展邁出堅實步伐。2022年我國清潔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5.9%,比2012年提升11.4%,能耗強度累計下降26%以上,主要資源產出率提高58%,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4.4%。
三是從加快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到全面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轉變。綠色產業已經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產業規模持續擴大,特別是新能源產業發展迅猛。2022年充電樁、光伏電池、風力發電機組等新能源產業產量分別增長85.3%、47.8%、45.5%,新能源汽車產量超過了700萬輛,增長97.5%。今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增長27.7%和26.2%。
尹艷林強調,新時代十年,我國綠色發展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但必須看到,我國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具有明顯的高碳特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任務艱巨。資源約束日益趨緊,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還存在差距,我國綠色科技整體仍處于跟跑階段,缺乏尖端核心技術。為贏得未來綠色發展主導權,我們必須推動綠色產業加快發展。
他指出,首先,要把握好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原則。
一是堅持目標導向。要按照“雙碳”目標要求,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走實施碳達峰行動,在發展中促進綠色轉型,在綠色轉型中實現共擔,更好地發展。
二是堅持創新引領。綠色產業發展根本還是要靠技術創新,要更好地瞄準當前產業發展需要,強化綠色技術創新,引導企業積極開發和引進先進適用的綠色低碳技術,推動產業綠色化,綠色技術產業化。
三是堅持系統觀念。要從國民經濟整體角度協同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等各領域綠色化發展,從產業經濟技術關聯角度,協同推進工業和制造業各部門綠色化發展,形成產業共贏新格局。
四是堅持統籌當前和長遠,既要立足當下,又要放眼長遠,把握好降碳節奏,立足實事求是,循序漸進,持續發力。同時,要圍繞綠色發展目標,提前謀劃未來產業布局。
其次,要把握好綠色發展重點方向。
一是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化,要廣泛應用綠色低碳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和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
二是積極推進綠色產業化,要做大做強做優綠色低碳技術裝備產業,加強發展氫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發展高效節能與先進環保裝備制造業,壯大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裝備制造業。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儲能等新能源產業,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
三是推進產業循環化,要以低碳排放,甚至零排放為目標,構建產業內循環和產業間循環生產體系。在產業內上下游,逐步構建起從基礎原材料到終端消費品全鏈條綠色產業供給體系。在產業間,探索建立循環經濟產業園區,促進相關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實現園區近零排放。
第三,加快構建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
尹艷林指出,當前,全球綠色發展進入關鍵期。綠色日益成為新的比較優勢,綠色科技產業競爭力關系各國未來發展進程和國際地位,越來越多的國家將綠色產業發展作為戰略重點。去年以來,歐美相繼發布相關法規計劃,比如美國出臺《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芯片和科學法案》。歐盟發布《綠色協議產業計劃》《近零工業法案》等,提出了產業補貼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引導綠色產業投資資金的投向,提升綠色產業競爭力,謀求全球綠色產業發展主導權。
他認為,面對這種競爭形勢,我國必須完善政策,加大支持,贏得主動。
一是完善財稅政策體系,綠色發展離不開財政稅收等政策的支持,要運用各類政策工具,加大對綠色產品技術支持,發揮激勵和引導綠色產業發展的作用,實施稅費優惠政策,健全綠色稅收體系,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引導促進綠色產品消費。
二是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推動形成多層次的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等綠色領域市場主體金融支持力度,持續擴大綠色金融服務的覆蓋面,要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產業金融支持。
三是健全多元化市場機制,圍繞綠色發展,形成多層次地市場工具和政策機制,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根據各類經濟發展階段與環境承載力,科學制定碳排放總量配額,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有序擴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面。
四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立足于現有法律框架,推動已經應用成熟和效果顯著的政策上升為法律,適時研究制定綠色發展促進法、綠色采購法,將綠色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補齊綠色發展領域的法律法規短板。
五是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我國綠色產業發展將為其他國家帶來大量的綠色投資和綠色貿易機會,在大力發展新能源,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等方面具有巨大的技術和產業合作需求,要加強國際合作,將“引進來”“走出去”相結合,通過綠色貿易、綠色投資和綠色技術轉移,提升我國綠色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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