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訊 11月9日晚8點,大方供電局瓢井供電所發現一家用電戶電量異常,根據該用戶的用電量以及系統錄入的用電量進行對比,初步判定有竊電的可能,該所所長迅速下達指令,組織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查看。
晚8點30分,到達現場后,工作人員與該電表用戶溝通協商進入住房內進行線路檢查,陳某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拒不配合。
經溝通無效,該所所長立刻安排人員向瓢井鎮派出所報警請求出警,警方到達后進入該用戶二樓進行檢查,發現該用戶繞越計量裝置用電,私自接線到自家房屋以及養殖場處,用電量較大。隨后工作人員對竊電戶實施取證、拍照,并按流程停電,陳某某對取證記錄表簽字蓋手印。
按照我國《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竊電客戶除了要補交電費外,還需繳納3至5倍的違約金,據初步估計,該用戶將面臨上萬元的罰款。不僅如此,竊電在一定程度上構成盜竊公共財物罪,輕則面臨罰款重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范用電秩序,營造安全用電、依法用電的氛圍,大方供電局瓢井供電所將用電檢查列為常態化工作開展,并在此基礎上加大查處力度。力爭做到實時監控、實時發現,為了他人和自身的用電安全,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章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