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近日有序推進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截至目前,按照“取締一批、整治一批、規范一批”的原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3698個。
據了解,蘭州市通過取締、納管和規范化措施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共700余個,包含工業排污口214個,農業農村排口378個,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11個,港口碼頭排污口16個;按照建立檔案、實施動態管理的排污口共2024個,其中城鎮雨洪排口1716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166個,其他排口142個。完成主城區4座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審批工作,同時采取技術幫扶的方式,邀請黃河流域監督管理局專家團隊深入工業企業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工作,目前部分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技術報告編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白銀市下發《白銀市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工作辦法》,為整治銷號工作提供了規范的流程和統一的標準,通過取締、納管和規范化措施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共155個,其中取締54個,納管合并12個,建立檔案長期監管59個,綜合治理30個。
臨夏州通過取締、納管和規范化措施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共791個,其中封堵關閉48個、納管合并18個、綜合整治110個,建立臺賬593個,22個點位在現場多次溯源、核查均未發現排口,已向生態環境部專題報告。結合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黃河警示片反饋問題整改等工作,通過延伸敷設收集管網、河堤護岸綜合整治等方式,強力推進排污口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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