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深化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有關要求,近日,白城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關于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整治行動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本次整治行動工作目標是落實焚燒廠保證自動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主體責任,保證依法依規開展經營。建成常態化監管體系,嚴肅查處違法行為。進一步減少投訴舉報,有效防范和化解“鄰避”問題,確保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有效運行。
整治行動主要有四項內容,一是嚴厲打擊在線監控環境違法行為;二是掌握焚燒飛灰處置現狀,實現規范管理;三是調查處置臭氣投訴舉報,切實解決群眾關心問題;四是摸清滲濾液處置情況底數,向社會公開。
在整個整治行動中,通過核對垃圾焚燒廠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等行政許可,結合焚燒廠運行記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轉移聯單等,對焚燒飛灰產生、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數量進行確認。對各地焚燒飛灰處置單位進行檢查及核對,及時發現、依法處理非法轉移、處置飛灰行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整治行動將橫跨2021年至2023年三個年度,分為摸排信息、日常監管和梳理總結三個階段有序進行。2021年6月至7月為摸排信息階段、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為日常監管階段、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為總結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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