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見》指出,統籌提升可再生能源調峰能力。積極推動流域龍頭水庫電站建設,推動水電擴機增容及發電潛力利用,開展梯級水電站協同優化調度,提升水電調峰能力。充分發揮光熱發電的調峰作用。推動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建設,通過加強高精度、長時間功率預測技術和智慧集控技術的應用,實現風光儲協調互補,推動電站具備一定的電網調峰和容量支撐能力。
大力提升電網優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充分發揮大電網優化資源配置平臺作用,加強可再生能源基地、調節性資源和輸電通道的協同,強化送受端網架建設,支撐風光水火儲等多能打捆送出。加強區域間、省間聯絡線建設,提升互濟能力,促進調峰資源共享。探索應用柔性直流輸電等新型輸電技術,提升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送出和消納能力。
全面推進需求側資源常態化參與電力系統調峰。深入挖掘可調節負荷、分布式電源等資源潛力,支持通過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主體聚合形成規?;{節能力,推動實施分鐘級、小時級需求響應,應對短時電力供需緊張和新能源消納困難問題。
推進電源側新型儲能建設。鼓勵新能源企業通過自建、共建和租賃等方式靈活配置新型儲能,結合系統需求合理確定儲能配置規模,提升新能源消納利用水平、容量支撐能力和涉網安全性能。對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新能源基地,合理規劃建設配套儲能并充分發揮調節能力,為支撐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外送、促進多能互補發展發揮更大作用。
探索多能源品種和源網荷儲協同調度機制。依托多能互補發展模式,探索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聯合調度機制以及風光水火儲多品種電源一體化協同調度機制,提升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整體調節性能。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負荷聚合商等主體作為整體接入公用電網并接受電網統一調度,實現內部多主體的協同優化,降低大電網的調節壓力。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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