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吉林省新能源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調整優化風電項目核準制度。根據國家核準目錄的調整情況,將風電項目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
提供財政金融政策支持。鼓勵通過省屬投融資公司、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支持新能源產業項目。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通知》還指出,大力推進綠能產業園區建設。依托現有或規劃建設的產業園區,建設增量配電網和氫基綠能產業園區,吸引用電大戶企業落戶園區,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
支持新能源直供模式試點項目建設。支持10億元投資以上的項目采取“自發自用為主、少量余電上網”方式開展直供模式試點。收到項目單位電網接入方案后,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見,在項目接入方案具備評審條件后,30個工作日內出具電網接入批復意見。新能源項目接入公用電網部分的輸電線路,原則上由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建設,如由項目業主單位建設的,建成后可由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依法依規進行回購。
探索推動離網型項目。以完全離網新能源制氫項目為示范,構建純新能源電力系統,減少電網調節壓力,助力全社會深度脫碳。
推動新型儲能規?;l展。培育和集聚新型儲能標桿企業,布局儲能示范及產業化項目,推動新能源+儲能產業發展。探索午間谷電,拉大峰谷價差,支持用戶側儲能發展。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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