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能源保供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國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山東能源監管辦不斷加強電煤中長協履約監管。
一是持續完善“三項機制”。持續完善與省能源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對接省內煤炭企業電煤中長協簽訂和履約等情況。持續完善對省內主要發電企業的信息監測機制,以“兩表一分析”為載體,從發電企業端梳理和統計省內和省外煤炭企業中長協履約情況,不斷加強發電企業電煤中長協簽訂履約信息監測。持續完善省內主要煤炭企業日報機制,要求省內主要煤炭企業在每日報送生產經營情況的基礎上,及時增加有關電煤中長協履約等有關內容,強化省內煤炭企業履約非現場監管。
二是深入開展“一項調研”。將電煤中長協簽訂履約監管納入山東煤炭產供儲銷體系建設重要內容,深入濟寧、棗莊、泰安、菏澤等地市,選取重點煤礦開展現場調研,進一步實地了解電煤中長協簽訂履約情況,推動煤炭企業認真落實政策要求,促進履約達標。
下一步,山東能源監管辦將按照國家能源局部署,持續強化電煤中長協簽訂履約監管,全力促進電煤保供,助力山東省電力供應持續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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