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8日,國家能源集團江蘇泰州公司年累計發電180.4億千瓦時,同比增發5億千瓦時,位居江蘇區域火電前列,創建廠以來新高,以實際行動彰顯央企能源保供責任擔當。
今年以來,泰州公司堅決扛起能源保供責任,嚴格落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六十條”舉措,堅持“三管三必須”原則,全面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公司深化“主動超前”的工作理念,大力開展“文化引領主動安全型企業綜合治理”三年專項行動,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完善安全監督和保障體系建設。突出“現場、現實、現在”,嚴抓嚴控機組計劃性檢修、50萬噸級碳捕集工程安全。結合季節特點組織開展春檢、秋檢、迎峰度夏、防汛抗臺等檢查,嚴格落實“兩個清單”,推進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落地落實,從源頭上防范化解安全環保風險。暢通煤炭“采購、調運、接卸、堆存、加倉、摻燒”全流程管控,通過“以船代庫”“煤源鎖定”等方式,嚴格把好煤質監管關口,提質控價,為機組穩定運行提供優質“口糧”。深入開展電量“三同對標”分析,關注市場變化,跟蹤發電進度,緊盯實時調度,增強營銷力度,確保機組發電量、負荷率及利用小時數穩步提升,在能源保供工作中切實發揮好“穩定器”和“壓艙石”作用。(李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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