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國家電投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在京召開。會議由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錢智民主持,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董事江毅,黨組副書記、董事祖斌,外部董事朱鴻杰、李家模、楊繼學、戴德明,職工董事李厚新出席會議。
會議同意聘任陳西為集團公司總會計師、吳姜宏為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同意職工董事李厚新為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委員。
會議批準了集團公司所屬企業董事會評價管理規定,修訂了集團公司合規管理規定。所屬企業董事會評價管理規定的制定是國家電投貫徹落實兩個“一以貫之”要求,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適應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發展要求的積極舉措,將有效促進規范集團公司所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合規管理規定的修訂有效擴寬了合規管理重點領域、優化了運行機制,規范了全過程閉環管理,為進一步提升集團公司合規管理水平夯實了基礎。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一系列項目投資決策,聽取了關于董事會議定事項落實情況及董事會執行委員會、總經理辦公會行權情況的匯報。
國資委改革局企業改組處處長楊磊、企干一局(董事會工作局)董事會工作處干部董昆侖到會指導。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夏忠、王樹東,總會計師陳西,總法律顧問吳姜宏,法人治理部(董事會辦公室)、計財部、資本部、發展部、國際部、法商部、審計部、產業中心相關負責同志,專職董監事代表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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