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隨著供暖季到來,各能源企業多措并舉,扎實做好能源供應,確保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用能需求。近日,國資委網站推出“能源保供 央企行動”系列報道,聚焦各央企能源保供行動及成效。敬請關注。
入冬以來,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公司全力做好原煤生產、發運,為保障區域迎峰度冬煤炭保供穩價作出貢獻。
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公司與寧夏煤業、內蒙古公司密切合作,參考烏海周邊及寧夏地區電煤市場價格,將電煤銷售價格保持在合理區間,既穩定了區域電煤市場價格,又得到了用戶的充分認可。按照全年365萬噸保供合同簽訂量,嚴格監控每日合同兌現情況,中長期合同月度履約率全部達到國家能源集團要求。千方百計拓寬外購煤渠道,最大程度組織資源,全力滿足電廠保供用煤需求。截至12月20日,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商品煤產量累計完成年度計劃的117.8%,銷售量完成年度計劃的129.4%。
為實現穩定保供,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公司積極協調寧夏電力平羅公司將保供用煤短倒至利民公司區域外場地堆放,避免因閉環管理影響保供電煤用量。安排儲存應急儲備保供用煤5萬噸,提前謀劃、做好預案,保障烏海市電廠及公司長協單位特殊時期的用煤需求。如保供電廠及烏海區域內電廠因原料煤供應不足可能導致停機時,立即啟動應急措施,通過調整產品結構、銷售方向,安排最近的生產廠礦啟動車輛外運綠色通道,保障保供電廠及烏海區域內電廠電煤穩定供應。全力開通產品外運新路線,積極與內蒙古東烏鐵路公司、內蒙古三新鐵路公司、寧夏西創運通供應鏈公司溝通協調,開通東烏鐵路產品外運,確保精煤產品外銷順暢,滿足客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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