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促進“十四五”能源規劃目標和項目落實,加快推進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按照國家能源局工作安排,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近日向有關電力企業印發《關于開展南方區域電網公平開放監管的通知》,啟動南方區域電網公平開放監管工作。
本次監管工作針對《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印發實施以來廣東、廣西、海南省(區)的常規電源、集中式新能源發電、儲能等電源接入電網情況,監管重點包括電網企業公平無歧視提供接入服務情況,電網企業建立電源項目接入電網工作制度情況,電源項目接入電網并網意向申請、接入系統設計、設計方案研究、接入工程前期、簽訂接網協議等主要環節的流程與時限執行情況,電網企業信息公開與報送情況等5個方面的內容。監管工作將分3個主要階段進行,在4月份啟動監管后,5月份廣東、廣西、海南省(區)省級電網企業、主要電源(含儲能)企業開展自查整改工作,6月南方能源監管局將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組織開展現場監管。
此次監管旨在規范電網公平開放行為,督促提升電網公平開放服務水平,推動國家能源戰略、規劃、政策、項目落實,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電力營商環境更加優化。南方能源監管局將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推動有關電力企業落實好《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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