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南方電網公司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履職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出臺,使公司職工董事監事管理在任職資格、產生程序、履職程序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閉環管理流程。該《細則》作為公司全面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更加成熟定型的具體舉措之一,積極探索職工董事監事制度與職代會有效銜接的新途徑。
《細則》明確了職工董事具有的7項職權、7項義務和職工監事的9項職權、7項義務,要求職工董事監事在董事會研究決定公司重大問題、在監事會開展監督時,應充分發表意見,履行代表職工利益、反映職工合理訴求、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的職責與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例如,公司職工董事在參加董事會會議前,按照保密和知悉范圍有關規定,可通過‘職工代表在線’、職工代表座談會等形式征求職工代表意見和建議。”公司工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對于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重大事項以及企業改革改制方案、職工安置方案等議題,職工董事必須征求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這既充分體現了職工董事的橋梁作用,也充分保障了職工的權益。”
《細則》的出臺提高了職工董事監事代表職工源頭參與公司決策和監督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動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實現常態化,切實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從源頭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包莉婷 曾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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