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河北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改革發展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電網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由河北雄安新區供電公司參與編制,內容包含電力項目核準備案管理辦法,分類規范了核準備案項目,能夠簡化審批手續、優化流程、提高效率。
“我們調研了河南、山東等地的核準備案審批政策,結合雄安新區特點梳理了8大類60小類電網項目核準備案明細。”雄安新區供電公司規劃中心前期專責張海濤介紹,該明細詳細闡述了電網輔助設施、信息化等非基建類項目的功能及用途。
當前,雄安新區已經進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務與大規模開發建設同步推進的重要階段,有必要明確電網建設項目分類及備案流程。2021年7月份,雄安新區供電公司建立專門工作組,由分管領導牽頭,多次對接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開展專題研究,并選派專業骨干配合有關審批部門編制了《通知》初稿。經河北省發改委、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多輪審查和13版修編后,《通知》最終定稿發布。
《通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和規范電網規劃投資管理工作的通知》基礎上,結合雄安新區電網建設項目特點,將現階段雄安新區電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全部納入審批范圍,并明確相關部門審批職責,理順了雄安新區電網項目核準備案全流程,內容全、范圍廣,為加強城市電力項目統籌規劃、規范電網投資等提供了政策支撐。(張海濤 牛理達 俱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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