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全國兩會上,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南方電網廣東湛江供電局220千伏雷州巡維中心站副站長吳翔領銜提出《關于加快推動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建議》,建議推廣充電樁“統建統營”模式,加快推動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國家能源局答復稱,將督促電網企業統籌做好電網改造,為居住社區充電樁提供供配電接入保障。答復透露,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推動修訂國家標準,進一步規范場所設置、充電設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建議:推廣充電服務“統建統營”
答復:將督促電網企業統籌做好電網改造
吳翔在走訪調研中發現,各地居民區在安裝充電樁時存在不同程度的阻礙。比如,老舊小區建設初期未考慮充電設施,電力容量有限;新增小區雖然出臺了相關要求,但因缺乏明確的建設具體要求或預留標準,開發商出于經濟考慮,往往難以落實到位。
為此,吳翔在建議中提出,對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給予政策、規劃層面的導向支持,如大力推廣充電服務“統建統營”模式,把引入專業充電服務運營商安全、規范開展充電服務納入各地物業管理條例,為充電服務運營商進駐居民區提供政策支撐。她呼吁進一步明確并細化新建住宅小區充電設施配建或預留標準,并納入設計、驗收規范等。
國家能源局在答復中表示,2022年該局已聯合相關部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嚴格落實新建居住小區配建要求,確保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推進既有居住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具備條件的居住小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
國家能源局將督促電網企業統籌做好電網改造,為居住社區充電樁提供配電接入保障。同時,將配合政府做好老舊小區改造,推動居住社區充電樁供配電設施統一規劃建設。
建議:對居民區充電設施安全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答復:正修訂國家標準,進一步規范消防要求
吳翔提交的建議指出,當前相關建設技術規程中關于居民區充電設施安全標準較高,地下停車場需要建防火隔離區等。即使是近年來新建的統建住宅小區,也很少能完全滿足要求,且改造成本高。部分物管方出于安全責任及可能承擔相應管理風險的考慮,往往不愿意配合。
建議提出,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對居民區充電設施安全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加快制定安全和責任保險相關規定,完善消防與電氣等設計要求,明確充電服務運營商、物業、用戶三方責任界定,鼓勵通過投保降低企業運營和用戶使用風險。
國家能源局在答復中表示,老舊小區申請加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無需應急管理部門或者消防救援機構審批。此前,相關部門已發布《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施工技術標準(GB/T51313)》,明確了充電設施規劃設計、安裝施工有關技術要求。
目前,應急管理部正在組織修訂《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將一并考慮電動汽車停放充電的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要求。
建議:提高充電服務運營商安全準入門檻
答復:鼓勵“多車一樁”等運營新模式
吳翔提出,居民區目前主要是購車用戶自行向電網報裝用電、車企提供慢充樁安裝服務的“自報自用”模式,不同用戶委托不同的施工單位安裝,缺乏統一的規劃和標準,存在安全隱患。建議創新運營模式,提高居民區充電服務運營商準入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服務能力要求。
國家能源局答復表示,去年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創新居住社區充電服務商業模式,開展居住社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鼓勵“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當前,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等已在智慧車聯網平臺、能源互聯創新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下一步將協同推進充電運營模式創新工作,推動電動汽車與電網融合發展。
南方日報記者 占文平
評論